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人民日报》(2016年03月01日03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要,食品安全问题历来备注各界关注。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四类餐饮场所实现两证合一,精简放权的改革红利惠及全国243万家餐饮企业和1445万从业人员,既为企业减负松绑,又降低行业准入,利于鼓励创业和扩大就业,社会反响一片叫好。
然而,程序可以简化,监管却不能因此弱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行为,改进监督方式,强化责任追溯,建立安全预警,严格依法依规依标准进行事前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各级政府机构、纪检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管,不断完善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制度,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审批时限承诺是否兑现,避免“一权独大”所滋生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可能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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