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通报了部分地方和部门查处的7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人民日报3月2日)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战略高度对党的建设进行谋划布局,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英明决断,进一步表明了中央对抓好主体责任的重视程度,宣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的坚定信心和勇气,也明确了抓好“主体责任”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实实在在落在肩上的应尽职责,不是规定里、文件中夸夸其谈的说辞。从严抓队伍、从严管干部是地方“一把手”义不容辞的分内之事。然而,现实工作中,仍有一些地区、部门对落实主体责任不重视、不用心,执行起来“缩水打折”;有的把管理监督干部的责任一推了之,认为那是纪委干的事;有的甚至因为担心查处问题多了有损本地形象,对“四风”问题遮遮掩掩。凡此种种,都是落实主体责任不严格、不到位的表现。
对此,笔者认为,要落实“两个责任”,“一把手”既要敢于担当,更要主动作为,只有扛起担当这面大旗,写好作为这篇文章,才能坚决防止主体责任“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
敢于担当,自是履行主体责任的应有之义。作为“一把手”,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担当意识,用“不干不会出事,干多难免出事”当幌子的时代已经过去,为当“好人”而“和稀泥”,将责任推与纪委只会让作风一泻千里。外界形式复杂、严峻,面对多方面挑战,党风廉政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险杆”、“润滑油”,党委只有拿起帅旗,亲自“挂帅出征”,担起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才能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主动作为,更是落实主体责任关键中的关键。“一把手”只有主动作为、当好表率,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同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责,才能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刻在心上。相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得罪人”、“躲躲闪闪”也不应是落实主体责任应有的姿态,这明显是为官不为的做派,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相违背的。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委“一把手”只有扛起责任,履职担当,落实行动,才能做到“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成员不缩手”,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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