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各单位正在组织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此次申报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这不仅因为与往年相比,今年要求填报的内容和项目更细更实,还因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而条例在组织纪律一章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可见,领导干部千万不能把个人有关事项只当作“个人”的事,想怎么报就怎么报。这其中横着一条纪律的红线,小心别碰着。(3月3日澎湃新闻)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历年都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与往年相比,今年需要填报的内容更细更实,比如,在“投资情况”方面,就增加了保险、银行理财的内容,类似“余额宝”“招财宝”“理财通”等投资产品也要填报。需要填写的表格也从以前的“几行”到现在的10页。看似是对领导干部的个人“约束”,实则体现了目前我国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和警示作用在逐步显现。
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其中不少人都是从隐瞒个人事项这类违规违纪行为开始,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既有领导干部在申报个人事项时“搞小动作”,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的隐隐藏藏;也有的私自出国不向组织报备,一到节假日就“玩失踪”;甚至还有的篡改档案,在被组织发现“猫腻”后抗拒调查。如此这般对党藏着掖着,将会使一大批握有重要权力的干部游离于制度监督之外。试想,如果党的领导干部尚且不懂规矩、不守纪律,如何以上率下、带好队伍?如果纪律和规矩不能发挥应有效力,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何谈起?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在笔者看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个人的“正身尺”,如果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正方向,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底线,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之心,个人事项报告加个“史上最严”的修饰又有何惧?就此而言,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多些“死磕”,便是对他们的最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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