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德别违反,家庭美德党要管。如果胆敢对抗她,当心你的铁饭碗。”“集会游行和示威,五个基本是党规。方针政策须坚持,方能举办各色会。”昨晚,在利川东城办事处派出所“两学一做”学习现场,一组“诗歌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参学民警听得津津有味。(3月17日 中国新闻网)
说到《准则》《条例》,听着都是一脸严肃,那一板一眼的条文,字正腔圆的句读,学习起来固然铿锵有力,气势恢宏,但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党员干部门,初了专门的党建工作者外,要去熟背那些条文,是要花大力气、下苦功夫的。况且即使花功夫背得了,是否理解,记得住多久,对于非党建专职人员来说,也是个未知数。而湖北利川干部创作的“诗歌版”《准则》《条例》,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记住难”的空白,将严肃的党纪党规真正融入到日常生活之中,其效果肯定是显著的。
《心理学》常识告诉我们,人对事物的“注意”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所谓的“有意注意”,就是指一种有自觉的目的、需要作一定意志上的努力的注意。就像我们的各类理论培训,听众未必对培训内容都感兴趣,但出于通过培训提高自己的目的,就要用意志的努力来“迫使”自己认真学习。另所谓“无意注意”,是一种自然而然发生的、不需要作任何意志上的努力的注意。就像我们在行走途中偶然看到一句自己觉得挺有意思的广告语,不需要作多的思考,一下就记住了,并且经久不忘。
当我们静下心来,坐在屋子里,认真聆听领导讲话,作好笔记,随时还准备发言——这样的培训过程,学员们的“注意”大多属于“有意注意”,如果分了心、走了神,就达不到学习、培训的效果。前些年,有位准备参加成人考试的农民,实在没时间复习,结果他找来录音机,把要记住的知识点自己录制下来,时不时地在家里播放。结果他没有花时间专门背诵,在有意无意间就把那些知识记住了。其实,他就是把那些本属于“有意注意”的东西通过形式的变化转化成了“无意注意”,反而提高了效率。
将《准则》《条例》创作成“诗歌”的形式,正是实现着从“有意注意”到“无意注意”的转化。“如果胆敢对抗她,当心你的铁饭碗。”这种“打油诗”式的句子,读起来朗朗上口,听起来有滋有味,还融入了方言俚语,很容易让人在“不经意”间记住,或自觉不自觉地吟诵。记得熟了,张口就来;领悟多了,行动就会受到约束——这,正是学习所应该达到的效果。这样的形式,说大家学得“津津有味”是一点都不夸张的。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大家爱听,“兴趣”就有了,效果也就来了。之前,某市教育局曾颁布了“中小学生安全行为‘十不准’”,有的学校就将其改编为快板,“放了学,就回家,不再路上贪玩耍;坐校车,和客车,不坐摩托长安车;江河湖,水塘边,不去洗澡和争先;禁火种,棍棒刀,不带禁物到学校……”这样的内容让学生们吟诵得摇头晃脑,很快就记住了这些“不准”,并约束自己的行动。
通过这样生动活泼的形式,严肃的《准则》《条例》也成了装点生活“壮锦”的“鲜花”,让本来有些枯燥的党建工作也变得绚丽多彩起来。但愿,各地都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把像《准则》《条例》这般的“必修课”像湖北利川那样,用大家喜闻乐见、最接地气的形式来演绎,那效果肯定“杠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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