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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运用实名举报制为环保“护航”
2016-03-28 09:44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萧柏仁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4月1日起,通过规定的有奖举报途径,向市环保局举报北京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部门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至5万元奖励。

  环境保护是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北京推行实名举报制,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监督那些不受法律,为了个人目的不顾破坏生态环境。虽然,国家对环境以立法。但一些人无视法律过于追求个人利益,我们应当配合政府共同维护和管理好生态环境。

  从党组织对地方官员进行环保审计,不难看出政府在这方面下的功夫。然而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这并不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大家的事。我么不能让政府在这个舞台上唱“独角戏”。

  那么,我们必须正确运用好实名举报制这一“武器”。作为政府部门首先是要保证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证举报人的人生安全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作为群众在监督方面,不能以监督作为敛财手段,必须将违法个人和单位合法的想监督部门举报。

  如若不然,政府不能保证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者势必收到打击报复,其后果是不能预料的。再者举报者若将举报制作为敛财手段势必出现利益交换,必将形成环保法治“灯下黑”。

  在环保监督上,要通过群策群力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还得正确运用好实名举报制,才能让环保成为政府和群众一起参与管理的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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