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华阳,42岁的金桂花(化名)却一脸疲态,没有心思外出。就在前一天晚上,她才替一户人家哭丧。现在,她的声音已经明显沙哑。不过,这场声泪俱下的嚎啕大哭,带给她的回报是120元。“哭丧的价格随缘,死者的家属愿意给多少就多少。”(中国网4月4日)
今天,笔者路上遇到一份丧事,场面之宏大,人数之众多,在白色、蓝色为主色调,用气体搭成的拱形门、众多的花圈呼应下,随风而动,飘扬着对死者的哀吊,也有过于讲排场之嫌。吸引四面八方而来的,无非是阵阵入耳的职业哭丧者的有韵律、有感情、有情节的嚎啕大哭,这声音之大,哭的持续时间之长,听得笔者心都碎了,内心立马不舒畅了。貌似笔者也进入了哀伤之列!这场面营造的好感人,但是谁做到的呢?两三个职业哭丧者。
哭丧作为儒家礼仪之一,是中国乃至东亚儒家文化圈丧葬习俗的一大特色,以哭的形式寄托亲人去世的哀思,以唱的形式纪念长辈的生平事迹。这个文化我们应该尊重。但这个哭应是谁对逝者的表达?这个丧葬文化由谁来真正传承?是不是现在就应变成了演绎,用职业哭丧者人来尊重文化?
笔者对替人哭丧的成为职业理解为应运而生的结果。没有需要,哪里来的产出?有些人用“想念却哭不出来充当找职业哭丧者的理由”,人到悲伤的时候,眼泪自然流出,嘴上自然会说出一些哀思的话语。不管用词当与不当,语句通与不通,眼泪流量大与小,但这都是感情的真实表达。难道非要找职业替哭者用大嗓门把排练好的千遍一律的韵调、内容说唱出来才能代表你们的哀吊?究其原因,家属亲友并不是对逝者有深深的思念,而是要用职业哭丧者哭得声音大,时间长等方式搞出大动静,彰显活人面子,攀比为之的吧?
笔者坚信:生前,对他(她)照顾关爱到位,对得起自己良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支持生者比任何逝后风光来的都实在;逝后葬礼应当尊重当地风俗,但是不能借风俗之名大操大办,用所谓的排场博得眼球,应提倡节俭。
家属亲友哭出来的叫哀思之声,职业哭丧那叫商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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