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猖狂的违建,连我们都很少见到。”昨日上午,福州鼓楼区市容局洪山中队的执法人员,在对融汇江山一处顶楼违建进行查处时,也为这样规模的违建感到惊叹。该小区业主私自将楼顶凿穿,并向上违建了3层近700平方米,将自家的房子改造成了“空中别墅”。(中国网4月1日)
多年来,国内多地方“空中别墅”矗立闹市岿然不动,有关部门为何如此纵容?公众、媒体为何“视而不见”?空中违建多年屹立不倒,其间不可能没人反映,不可能没有物业公司投诉,更不可能一次也见不到主人,结果却是违建在一天天“长大”。相比之下,一些城管对商贩“雷厉风行”的态度,倒让人难以不质疑这种执法的“选择性失明”。
执法的权威来自于无差异的公平,同是拆违,面对有权势和背景的人,一些执法者就缩手缩脚,声称“找不到人”,甚至充当保护伞;对待无权无势的普通人却不留情面。长此以往,人们自然会无视拆违执法的严肃性与公平性。违建之风之所以在一些地方难以遏制,此类“选择性执法”起了很坏的作用。打击违建,就是要从拆大户开始。“别墅”是执法软弱赤裸裸的暴露,是对城市管理的公然挑战。
“失明”的除了责任部门,还有公众。看到如此嚣张的违建,过往市民有过质疑吗?有去举报吗?是见怪不怪,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次“空中别墅”事件,又一次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式的冷漠”:当一件事情没有影响到我的利益时,即使它多么严重地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公共准则,也与我无关。冷漠的背后,是公民责任的缺失。
“空中别墅”暴露了一些人自认占有更多社会资源,就有特权,就能对抗法律的严格执行,这是对法律的嘲谑和反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既是宪法所明定之原则,也是执法部门所应坚守之基本伦理。倘非如此,对弱势者如小贩动辄拳脚相向,对强势者如“空中别墅”却一味软弱偏袒,这是法治建设的悲哀。“空中别墅”一类的特权现象与选择性执法不可一直持续,城管部门欲获公信,就应有违必究,不必等到问题发酵、动静弄大,责任部门才十分狼狈地出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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