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0日讯,网曝“4月9日晚23点左右,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持刀闯入合肥师范学院某女生宿舍楼,并不停踹各个寝室门找女友!整栋宿舍楼陷入混乱,后保安警察及120赶到,但仍未抓到涉事男子,目前现场仍留有血迹!”(环球网 4月11日)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证住宿女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女生外来侵害及伤害事故,学校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首先,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其次,学生上课时,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再次,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最后,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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