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星柳岩作为伴娘在朋友的婚礼上被闹开始,“闹伴娘”的话题又重新回归了大众的视野。在许多民风落后的地区,伴娘从被要求点烟、喂食水果,变成了被要求与宾客发生肢体接触,甚至被一定程度的性侵犯,婚礼瞬间变闹剧。兼职伴娘甚至职业伴娘就出现在了新婚夫妇的视线中,成为了他们的一种新选择。(4月12日中国新闻网新闻)
经查证,确实有“雇伴娘”一说,多是年轻开放的女孩来做这种生意,做一次300到500人民币左右。个人认为,伴娘作为一种职业荒唐至极,是万万不可的,应当杜绝的。
从情感方面出发来考虑,伴娘多是女方未婚的朋友,在新娘一生中特殊的时刻陪伴她,见证她的幸福,分享她的喜悦,民俗中也有参加婚礼沾喜气之说,做伴娘也能给自己带来好运。正因为伴娘与新娘之间有不错的关系,婚礼也就多了一份轻松和幸福。如果换成完全不认识的人来做伴娘,婚礼或许就会留下些许遗憾,甚至会很尴尬。对于新婚夫妇,花钱雇伴娘或许就是无奈之举,为了让婚礼不变闹剧,只能自己遗憾,拆了东墙补西墙。
道理上说,花钱雇来的伴娘一定比较有“职业素养”:事先商量好职责范围,能满足宾客的某些需求。如果被闹得超过了“职责范围”,她大可以及时叫停,因为无需像真正的伴娘那样,因为顾及新人及其亲朋好友的感受而选择忍耐来委屈自己,新人再阻拦也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如果未经本人意愿被侵犯,她也大可以事后向雇主索取赔偿,不用像真正的伴娘那样顾及朋友情分而羞于开口。本就是拿钱走人的事情,也为新婚夫妇及其家人省去了很多的麻烦。可是一味去满足一般伴娘不愿满足的需求,完全不利于“闹伴娘”低俗程度的减弱,从长远角度来看,兼职伴娘越放得开,客人闹的力度就越大,婚礼就越来越低俗,很容易助长恶劣的社会风气。
在兼职伴娘形成组织、成为正规职业之前,它一定程度上与性工作者之间存在十分模糊的界线。新人花钱雇来伴娘,被人闹、被人调戏,即使明确“职责范围”,在一些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眼中与性工作者没什么区别,“给你更多钱,你就得给我更多服务,不服务就是装清高”,这样毫无逻辑可言的想法其实在那样的人群中普遍存在。所以这就使得兼职伴娘的人格受到侮辱,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合法的劳务合同,万一受到了伤害,很可能就投诉无门、无人问津了。
社会在进步,文明也应当进步,对于某些地区打着“喜庆”、“热闹”的幌子伤害伴娘这样的落后、滑稽习俗,必须有相应的公告予以废除,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伴娘成职业更是应当得到打击和阻止,必须连根拔起,还婚礼应有的清静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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