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消息,为维护机场正常营运秩序,4月11日,白云机场公安局严格处理了两起旅客违法行为。(4月12日人民网)
毫无疑问,当事人无论有着怎样的充分理由,无论遭遇了怎样不公的冤屈,在自身有理的情况下,也不可盲目冲动,用辱骂、闹事、水泼空姐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错误的行为,往往要为自己过激的行为买单。情节严重甚至可以构成犯罪,还要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还是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近期有旅客在乘坐飞机维权过程中,有着怎样超越了法律的范畴。4月10日14时15分许,原定于4月9日夜间乘坐广州至重庆航班的旅客何某,因航班延误时间较长,对航空公司服务不满,遂冲进白云机场航站楼出发厅K岛值机柜台,打砸柜台里的电脑键盘、出票机、凳子等,致使一台计算机显示器液晶屏幕碎裂,无法正常使用经调查取证,何某对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机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何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无独有偶,4月10日20时30分许,北京至广州的CZ323航班旅客沈某因对飞机乘务员服务不满,对其进行辱骂,并拿起一杯水将两名乘务员的脸和衣服泼湿。经调查取证,沈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机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沈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从旅客的角度上来说,购买飞机票理当享受最美的服务,有着更愉快的旅途。然而,旅客在乘坐飞机出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航班延误、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等,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维权、交涉、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并不是“任性”地用粗暴的行为,对航空部门打砸、甚至水泼空姐来出气、发泄航空部门服务不到位的不满。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这不,上述两起事件中,因为旅客的冲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显然是有理变成无理了。
从航空部门的角度上来说,“待旅客如亲人”这是该行业服务责任所在。航班正常起飞、热情服务好乘客,按照正常的流程服务,这也是购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出现航班延误,理当给乘客进行解释,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为旅客提供最满意的服务,这是化解乘客和航空部门之间矛盾的最关键。为此,旅客为了维权,利用粗暴的行为维权,航空部门也应该反思管理上的漏洞,还有服务质量上的提升,还有许多功课要做。
说来说去,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在法治社会,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树立起维权意识,而且必须懂得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手段来维护之的合法权益。航空工作人员也需要尊重,而辱骂、水泼空姐显然是矛盾指错了对象,需要的到广大乘客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打着“维权”的旗号,恶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超越了维权的范畴和法律底线。显然,由维权者变成里违法者,为此付出了过高的成本代价,因小失大而得不偿失。
当然,航空部门提醒广大乘客:近期,受天气状况影响,广州白云机场航班延误现象可能较多,请广大旅客遇到航班延误时务必保持理性,耐心等候,积极与航空公司沟通,合理表达诉求,共同解决问题,千万不要采取冲击值机柜台、打砸物品、侮辱伤害工作人员、堵塞登机口等违法方式“维权”,切莫触碰底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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