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某高校一段男女在教室亲热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据悉,这段视频拍摄者是这所高校的学生,晚自习时看到对面教室里一对男女激情迸发做着各种不雅动作,当场上演激情戏,便用手机偷偷拍摄上传网络。(4月14日《齐鲁网》)
无疑置疑:偷拍者好奇心理作怪,看到校友不雅之举非但不制止,反而上传网上,很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理应受到谴责,但更应谴责的还是上演激情戏的那对男女。
大学教室是用来做啥的?教室乃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明净窗几的教室里,本应“书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在这个神圣而又庄严的地方,本应坐着的是“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时代骄子,然而,济南某高校的这对男女居然把“教室”当成了“寝室”,在教室里“秀恩爱”、当场上演激情戏,不仅不雅观,有碍观瞻,也败坏社会公德,挑战公序良俗。
不错,大学生大都是成年人,有自由恋爱“秀恩爱”的权利,但自由不是绝对的,个人的行为举止既要受法律的约束,也要受文明道德的规范,在“寝室”自己的个人空间里,怎么“秀恩爱”都可以,但在教室这样公共空间里,有伤社会文雅的事,真的不可以做!
之所以发生大学生“教室”里上演激情戏,除了当事人恋爱观有偏差,“性开放”思想严重外,与自身社会公德差,文明程度低不无关系,这无不在警醒我们:对大学生的恋爱观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大学生社会公德的培养,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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