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时,这套系统会实时抓拍违法人,并通过“人脸识别”,自动比对违法人的身份等基本信息。根据这些信息,交警部门将通知违法者接受处罚。(4月20日《海峡都市报》)
以前,“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近两年,很多地方开始动用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的罚款方式,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但现实情况是,正值交通高峰期的时候,大多数行人依旧对红灯视而不见,一线民警处罚闯红灯的效果实在不佳。其实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为了强化行人的交通守法意识,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由来已久,很多人闯红灯已经成为习惯了,制止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必须持之以恒,而且加大监督的力度。
福州此次启用的“人脸识别”探头,旨在通过曝光违法人头像,让违法人“丢面子”,从而达到惩戒的目的。而对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更是将他的交通违法信息发至其工作单位,即使此人工作再出色,这个“小污点”恐怕也会影响他在单位形象。就像有些地方法院曝光“老赖”的身份信息一样,让本人丢脸,让他的圈子里的人都了解此人的不良行为,这样一来,从很大程度上能杜绝此人的再一次违法行为。
但此举的局限性我们也应该看到,对于一些视“曝光”于不顾的人们,其结果还是收效甚微。而且中国人很多都喜欢抱有侥幸心理,开车超速、逆行、随意变道,就想着不一定被交警逮到,更何况是行人和非机动车呢。再者,探头识别人脸再查找户籍信息,在全国户籍信息没有完全联网的情况下,一些外来人口的户籍信息就是调取不到的,这样一来罚单也无地可寄。
笔者认为,治理闯红灯的问题,其根源是纠正人们的“违法习惯”。学校很有必要开设专门的交通法规课程,提高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规范学生的交通行为,让学生们从小形成安全出行的守法习惯;对于成年人,则应使用严厉的惩罚手段,加大其违法行为的成本,譬如计入个人诚信系统,让他在其他社会行为过程中会因其违法行为受阻,这样就强制性的培养其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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