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14岁的男童进入佛山大沥一内衣企业上班,工作约月余后,次日被发现猝死在出租屋内。昨日,佛山南海区人社局就该事件通报称,目前用工企业与童工家属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企业向家属赔偿15万元。接下来,南海人社局表示将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为契机,将非法使用童工排查做为重点入格事项,强化监管。(2016年4月24日《广州日报》)
十四岁的童工过度劳累猝死了,此事件在当今社会出现,实在是不应该,谴责涉事企业吗?为了追求过多的自身利益,非法雇用童工,面对才十四岁的孩子,居然无视其身体健康状况,每天让其工作几十个小时,真正是周扒皮一样,要榨尽年幼孩子的血汗钱。谴责当地的劳动部门吗?平时对企业尤其是私企关注不够,对于相关企业非法雇用童工事件没有发现,工作存在盲区,才让这样的事件出现。谴责他们又如何呢?如今血泪事件出现,年幼的孩子没有了,这时代的悲伤即使再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也不能做到亡羊补牢了。
此事件出现,企业是有严重的违法行为,不知道招收童工是不允许的,可是非要私下里招收,并且在用工时,根本不按年龄和身体状况安排工作,结果让十四岁的男孩累得猝死了。劳动监察部门责任也不小,对企业检查不到位,让本不应该出现的事件出现了,企业和劳动监察部门在工作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广大百姓应该谴责,但是在批评两个单位的同时更应该批评孩子的父母。明知道孩子才十四岁,明知道该单位工作劳动强度很大,却还要将孩子送到这里来当童工,真没有想到做母亲的会这样狠心,想一想别人家十四岁的孩子正在上初中,而她却让自己的孩子来赚钱,难道生活真会困顿如此吗?尤其她知道在这样的企业上班相当辛苦,孩子的身体还没有长成,如果在这样的单位上班,对孩子的身体肯定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可是她却不制止,还将孩子亲自送到厂子里,难道亲情不如金钱更可贵吗?如今孩子猝死了,她得到了十五万元的赔偿又如何呢?十五万元真得可以买一个孩子幼小的生命吗?在这一事件中,她的母亲扮演了一位唯利是图的笨女人的角色。
十四岁的童工过度劳死了,谴责谁也无用了,孩子的生命是宝贵的,是任何金钱也买不到的,相信这一事件的出现,其母也应该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一辈子的。再者就是这一事件出现后,当地人社局表示,接下来将在当地开展一次禁止使用童工大排查行动将制衣、酒店、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作为检查重点,促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法律法规。同时,当地人社局表示将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为契机,将非法使用童工排查做为重点入格事项,强化监管。看似这样的工作很上位,但是还缺最关键的一环,那就是,将非法用童工检查工作要形成常态,处罚不能仅仅是经济赔偿了之,更应该将法律责任真正挺起来,纳入严管范围之内,在经济处罚的同时更要追求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责任,这童工之殇当今社会还会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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