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在天台石梁镇文岙村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一个6岁的小女孩和父母一起回家,在家门口被自家饲养的烈性犬撕咬身亡。女孩的父母上前阻止,也被狗咬伤(4月22日台州晚报)。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呼吁:狂犬袭人害死人,文明养犬不容缓!
近年来,我市兴起了养宠物热,其中最为流行的恐怕就是养犬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能感觉到犬只扰民的存在——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中犬只横行无忌的身影和随意便溺的痕迹;楼道里熏人的气味和狗毛;夜半把你惊醒的犬吠声;少数养犬人出门遛狗未束犬链,给怕狗之人带来极大的心理恐惧,以及时常见诸报端的恶犬伤人新闻。
养犬需要讲公德,严自律。作为人类的朋友,犬只是无辜的,需要提醒和规劝的是少数缺乏社会公德的犬主人。不让犬只扰乱他人的生活、威胁他人的安康、影响公共的环境等,应是起码的公德。况且,狂犬病是世界上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之一,死亡率几乎为100%。无论从防疫和卫生,还是安全考虑,养犬必须去挂牌登记,给狗注射狂犬疫苗;出门遛狗,必须拴住犬只。很可能,你眼里的“宝贝狗”,在他人眼中就是“恶犬”、“致命犬”。如果发生犬伤人,犬主人是要负民事责任的。同时,各社区(村居)也可以向深圳学习,推行小区(村居)养犬公约,市民共同约定“不可以养烈性犬,出门带狗绳,随时清理狗便”。
文明守法养犬,方能善养有益,方能邻里和谐。作为犬只的主人,你给狗打针挂牌了吗?出门遛狗你拴着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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