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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者该不该被曝光?
2016-04-27 09:42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赵树茂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4月15日晚9时,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认证官方微信“黄浦公安”开设“曝光台”栏目,以照片配文的形式,曝光了12位闯红灯的行人。这是自3月24日上海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以来首次以这样的方式曝光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行人闯红灯的现象时有发生,但该不该用曝光的方式治理?

  闯红灯是一种违法行为。既然违法在先,闯红灯者也就没有什么资格和理由,要求他人对其礼遇有加。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更多行人的生命安全,让闯红灯者“见见光”,即使有羞辱交通违法者的成分,也未尝不可。假如用“曝光照片”的方式,能激起交通违法者的“羞耻”之心,那么,他们或许会对交通规则产生足够的敬畏之心,并自觉地遵守。通过“曝光照片”,让闯红灯的行人“丢面子”,这其实是一个最直接也最有效的处罚方式。

  曝光闯红灯行人是一种“非常手段”,如果人人都能够遵守法律规定、正视规则,警方也就没有必要采取这种手段。同样的道理,曝光闯红灯行为,明显也只是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通过曝光一部分闯红灯行人,警示更多闯红灯者,最终消除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这才是警方曝光闯红灯行人的原因和真正目的

  将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拍下来,并作为处罚的证据,并无不妥;甚至可称之为一种工作创新,既惩治了交通违章者,又节约了执法成本。然而,将抓拍的闯红灯者照片,放大后公开曝光,明显执法过当了,涉嫌侵犯交通违法者的隐私权。

  行人闯红灯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理应受到处罚,但他们的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将交通违法者进行公开曝光,等于将其个人隐私公布于众。对于公民来说,个人隐私的泄露,或比钱财受损更可怕。如果此前,闯红灯者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已经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是否有必要再对他们进行公开曝光?

  曝光闯红灯者,或为监管“闯红灯”。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同普通行人一样,首先坚守法律的“斑马线”。否则,执法犯法,将会影响政府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更会践踏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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