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一名副县长在当地一家中学食堂为其子举行婚礼,引发关注。多名当地消息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这名副县长是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副县长霍孟超,4月17日上午,他在平乡县育英中学学校食堂,为其长子操办婚礼。霍孟超4月25日就此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婚礼举办前已经向邢台市纪委报备“在家举办婚礼”,而该私立中学由其家庭举办,所以“中学食堂就是家”。(4月26日澎湃新闻)
又是因违规操办子女婚事的领导干部,令人感到很不解。消息一出,迅即引起网友的关注和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现在就是普通百姓也会尽力而为给孩子办场像样的婚礼啊,这有错吗”;有人认为这是“借题发挥、找渣渣”;也有人认为这是“顶风违纪、咎由自取”,“三令五申还对着干、看来也不是什么好领导”等等。那么,究竟孰是孰非?笔者不禁心里划出一个问号:霍孟超违规为儿子在学校操办婚宴,是心存侥幸,还是有权任性?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其实,对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宴的规定,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明文规定,而且“前车之鉴”已频频曝光,也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但为什么总有一些干部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违规大操大办婚宴呢?到底是什么给了这些人敢于同纪律规矩“对着干”的底气呢?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原则,建立在违纪之上的婚礼美,也不会让子女的婚礼有多“光彩”,甚至带来的只能是“污点”。
作为一名副县长,霍孟超总不能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四风”的一点常识都没有吧?只能说其心存侥幸,认为给儿子操办婚宴实属“人之常情”,不必那么较真,觉得“别人不出事,我也一定不会出事”,进而导致我行我素,无所顾忌。殊不知,已经超越了人情世故的范畴,触碰到了纪律规矩的“红线”。
笔者认为,任何时候,党员干部都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他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学校有关系之便利,看上去是情理之中,而本质上是以权谋私,尤其是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范畴,这是对法纪的蔑视,根本没把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放在眼里,既违背了国家有关规定,也助长了不正之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霍孟超的侥幸没有得逞,而他的任性必将得到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