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但西青区西营门街党委书记高祝杰却阳奉阴违,“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占用两套办公用房。4月20日,经西青区区委批准,西青区纪委对高祝杰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天津日报4月27日)
高祝杰作为街道党委书记,阳奉阴违,完全不顾党员干部的准则,视党纪党规不顾,任性自我,我们看到了什么?那就是他披着八项规定的羊皮,把八项规定作为一种形式主义在践行和实施。这样的党员,除了忽悠之外,还能做什么?
像高祝杰这样的党员干部,生活在基层,时刻与老百姓打交道,处理老百姓的诉求和疑惑,还出现这样的严重违纪问题,不在乎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和党员干部自身思想建设两大问题存在而造成的。
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要触及灵魂,这是没有错的。党员干部思想教育问题不仅仅是要教育其本人,笔者认为还该让其身边的亲属一起参与到教育当中,一起感受贪污受贿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发动其身边的朋友加入到党风和作风建设当中,督促和监督其能够高效开展好相关业务工作和自身修养铸造。
其次,在党员干部管理制度当中,希望我们党委政府能够把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与政治素养和个人修养联系起来,进行综合性考察。这样,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就在强大的监督体制之下,能够进行自律,规范改进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以至于,他们就不再把“八项规定”
作为一种工作任务来完成。同时,希望我们的党委政府以此为戒,制定完善的党员干部管理机制,严格约束和要求他们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
我们的党员干部,在中国如此地大物博的地方,比比皆是,其素质高低存在着很大差异。所以,我们社会各界还应该以举报劝诫为主,进行针对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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