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警方查获一名使用伪造证件进站的旅客。为了方便乘坐火车,赤壁妇女刘某某花钱找人制作了假铁路工作证,不想初次使用时就被铁路民警发现查获。昨日,武汉铁路公安处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央广网4月27日)
有市场势必有买卖,办假证的广告随处可见,持假证的人员大有人在。近期,持假铁路工作证乘坐被查的新闻亦不断涌现。前几日,江西男子因为持假证乘坐火车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此次新闻中女子持假证乘车依然难逃法网,同样落得行政拘留的处罚。
办理假铁路工作证及定期乘车证之人目的都是想要“免费”乘坐火车,进而节省往返两地之间的路费开支。实则,铁路部门的“免票”并不是简单的出示一下证件便可“蒙混”过去的。持有铁路职工工作证的职工在因公出差、探亲时,可享受免票优惠,同时异地上班的通勤职工才可以享有定期乘车证。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到所谓的“免费”待遇,铁路职工想要办理免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具有齐备的手续才得到乘车方面的“优惠”。而且相关证件的材质用料、印鉴标识也并非想伪造就能伪造得来的。赌博式的持假证乘车,无异于“玩火自焚”,因小失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件,将可能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而且持伪造、变造证件乘坐火车,还将按乘车区间票价的相应倍数进行罚款,个人身份信息也将被采集到铁路征信系统。再对持假证乘车者施以惩戒的同时,对制假贩假的不法分子更应痛下狠手严厉惩治。
对于免费乘车的“神往”令“投机取巧”之人动起了歪脑筋,这也就给制假贩假的不法分子提供了成长的温床。而制假贩假的不法分子也正是抓住了这些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并以此牟利。作为假证“受益者”,制假者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过程中更是将铁路部门变成了最大的“苦主”。持假证乘车不但破坏了正常的乘车秩序,还对车票收入造成了损害。笔者认为,对此铁路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旅客能够明晰持假证乘车的严重后果,帮助旅客树立起正确的法律观念。同时还应协同公安部门继续重拳出击,深挖制假贩假的源头,摸清运作方式,对查处的不法分子施以严惩,绝不姑息。从源头上断了假证的“链条”,还大家一个和谐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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