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阜阳市发生一起悲剧,3名未成年孩子服下农药,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其中一名17岁少女抢救无效死亡。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给3个孩子喂下农药的,砍伤丈夫不解恨拿孩子下手,是他们的继母。据悉,案发前继母曾与孩子的生父因家庭琐事打架,生父离家出走。随后,继母把3个孩子带回老家,逼他们喝下农药。(中安在线 5月4日)
近段时间,关于儿童被性侵、虐待的事件频频见诸媒体,开水烫头、鱼线缝嘴、跪碎玻璃、针扎手指……当这些酷刑施展在一个个年幼的孩子身上时,你会有何感想?家庭本该是儿童快乐成长的温暖港湾,怎么就成了对儿童施暴的场所?本该受到关爱、呵护的孩子,为什么频频受到亲人无辜虐待和伤害?儿童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法律对儿童权益的保护须加强。随着家庭内的虐待儿童案增多,以及引发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如很多儿童受到虐待时不知道如何告发或不敢告发、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也不愿意提起刑事自诉等,让我们认识到需要不断强化法律救济,让儿童得到全面、有效地司法保护。
其次,为人父母要切实做好孩子的监护人,合理行使监护权。政府有关部门、儿童权益保护的有关组织可以通过与孩子父母的沟通,来改善父母的教育方式,指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的方法和技能,加强父母的责任感,让父母伴随着儿童一起成长。
最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让虐待儿童事件无处遁形。儿童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幼儿园、学校等机构和人员应将发现的家庭内儿童虐待事件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或报警。对于知情不报者,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全社会的监督和保护,及时制止虐待儿童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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