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医院看病,带医保卡不够,还得出示身份证。从5月1日起,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在门诊、急诊以及住院部,全面推行就医实名制,成为厦门首个就医实名制实践者。这就意味着市民到该医院就诊,须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儿童携带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否则可能无法就医。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已建议其他医院跟进,实名制就医将在厦门逐步全面推行。(5月4日东南网)
手续不算繁琐,为何作此规定?厦门中山医院医务部副主任颜志坚解释说,实施就医实名制可杜绝“黄牛党”抢挂医院专家号。除了可以打击“号贩子”外,更多的还是从患者角度考虑,患者万一丢失健康卡,卡内充值的钱,就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申请退款。“从长远来看,以真实身份就诊,患者信息资料可长期保存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各大医院之间可以共享,这样医院能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可延续的医疗照护。”
这个解释可以说得过去,但不全面、不准确。如果仅仅是打击“号贩子”,医保卡里面含有个人身份信息,医保卡完全可以拦堵。民众可能认为,这和拿结婚证证明结婚不够,还要出示登记结婚的发票证明有什么两样?再者,民众的医保卡,哪怕当事人就医时没有登记身份证,如果遗失,出示身份证等证明也是有权随时申请退款的,方便退款说在法理上就站不住脚。
那么,带上医保卡,出示身份证,算不算多此一举呢?还真不算,医保卡、身份证同时并用,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可以有力地打击医保诈骗。
2015年,诸暨母女冒用家人医保卡获刑,诸暨市法院以诈骗罪对邹某和周某母女俩,均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5年12月20日绍兴市公安局网站),当时在全国引起轰动。诸暨母女冒用家人医保卡获刑,在法律上并无不当。冒用医保卡,诸暨母女俩绝非孤例。
普通民众会冒用医保卡。比如农村医保(俗称农合),有些人舍不得缴纳相关费用,不愿参加,大病来了,利用不要出示身份证的便利,和医院医生拉好关系,冒用他人的医保卡看病住院,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医保诈骗。
有身份的人也会冒用医保卡。如某些同志离退休后享受省级、副省级、市级、副市级、处级、副处级等医疗待遇,他们的亲人作为普通人,利用政府及医院给的优待,冒用医保卡给自己看病。某些市劳模、省劳模等家属,冒用劳模的医疗待遇看病。
“一人持保,全家用药”,医保卡的主人本来是男人却可能享受女人的药物,一些怪事就颇不鲜见了。不敢生病,看病不易是老百姓的痛楚。曾有数据表明,20%的人长期占用住院、药费等80%的宝贵医疗资源,这很显然不利于深化推进医疗改革。如果看病住院,医保卡、身份证两证齐全,就能尽最大可能拦堵医保诈骗,把钱花在刀刃上,从而让真正需要的老百姓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医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