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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厕现新生儿 弃婴之殇何时休
2016-05-06 15:44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刘畅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5月4日下午,湖北恩施州中心医院一名护士在公厕内发现一名女婴。目前,该女婴在医务人员的悉心照料下,生命体征平稳。(中新网5月5日)

  最近,弃婴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社区各方的关注。一个才出生的女婴,迎接她的不是父母喜悦的心情,而是被丢弃在污秽不堪的厕所里。虎毒尚且不食子,作为父母,在丢弃亲生孩子的那一刻,有没有想过他的一生有可能因为你的这一决定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弃婴事件”时常发生的原因一般是婴儿本身有严重缺陷、疾病,父母无力抚养或重男轻女的思想造成的。怎样减少“弃婴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思考。

  针对一些患有先天疾病的婴儿,父母往往无力支付昂贵的医药费而选择放弃。我国应继续大力提倡婚前检查,这一检查可以有效地预防出生缺陷、减少先天残疾;此外,最近几年,我国虽出台了一系列医疗保障措施,但社会保障制度还并不完善,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并没有根除,建议国家成立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基金,政府出资为主,公益慈善为辅,消除因没钱看病而弃婴的现象。

  其次,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的婚育新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大力宣传科学避孕、优生优育的相关知识,从根本上减少“少女妈妈”弃婴群体。

  最后,坚决打击弃婴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至今为止我国未有一个“弃婴罪”的判例。要遏制“弃婴事件”发生,对弃婴人员必须绳之以法,处以重型,以教育社会,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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