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造假当中,假药,无疑是既危险又害人的一种。它要么因为无效而贻误治疗时机,要么因为有毒而加重病情危及生命。因此,国家一直把打击假药当作一项突出的重要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打击。但是,有些犯罪分子,仍然为了牟利而造假。前不久,湖北的一位患者,在心脏手术后使用防血栓的药物时,就不幸遭遇了假药。警方接到报案后,追踪蛛丝马迹,从而揭开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巨大黑幕。(5月11日澎湃新闻网)
消费者可能不会相信,药品市场果真存在着一个“鬼市”,曾有知情者揭秘:“真药、假药、过期药,互相交换。”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的生命息息相关。使用假药,轻者会贻误治疗,重者会危及生命安全。一是贻误治疗。使用假药,不仅不能治病,而且会掩盖病症,延长病程,常常会因贻误治疗而致病情恶化;二是产生药源性疾病。使用假药,可能产生药源性疾病,严重者可以致残,如耳聋、失明、大脑迟钝、神智不清、偏瘫等。另外孕妇使用假药可致胎儿畸形、痴呆、智商低下,甚至死胎;三是影响发育。儿童使用假药,可致发育迟缓,智商下降;四是中毒。儿童和老年人对一些毒性较大的药品非常敏感,使用某些假药,可致人于死地。可见,假药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为避免患者遭受“第二次”伤害,笔者认为应多方举措,严厉打击生产、售卖假药行为。一方面,国家应强化对药品销售渠道的监管。要高度关注网络销售渠道,实际上经过正规批准的网络售药企业可能只有几十家,但你要是打开售药网站,肯定有成千上万个商家,这里面就鱼龙混杂。对医药广告的发布也要严格审查,避免虚假广告占据荧屏。其次,药品生产企业更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要以诚信的经营理念服务百姓,生产保真的药品,或可采取一些高科技手段,能够把生产制造专业化,让造假者无缝隙可钻。另一方面,公众要加强甄别假药的能力。特别指出的是,由于一些老年人更容易受到诱导,所以子女和社区居委会等应行动起来,正确引导老年人通过正规渠道购药。
打击假药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它必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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