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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为利益失诚信,“杀熟经济”应规范
2016-05-12 10:05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吴建明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为了更美一点,常州21岁的美女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认识了一个从事“微整形美容”的朋友,本以为“靠谱”的“玻尿酸隆鼻针”却让宋某右眼失明了。经医生诊断,宋某右眼视网膜坏死并最终致盲,治愈几率极小。警方通过微信层层追踪,目前已抓获五名嫌疑人。(5月12日澎湃新闻网)

  现在,由于微商门槛较低,微商从业者知识层次相差较大,一些微商为实现商业目的,在利益驱动下,将“诚信”二字抛于脑后,编造制作虚假宣传图片,下层微商不明就里直接转发,并极力在微信朋友圈中推销产品,许多朋友圈悄然化身为购物圈,买到真货并享受到了方便和实惠的,万事大吉;可是万一不小心买到了假货,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买到的假货买单。

  朋友圈微商乱象的存在,一方面折射出当前很多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偏颇,人们相信朋友推荐,同时想要花较少的钱达到既快又好的整形效果;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相关监管的盲区。在选择朋友圈推荐的产品时需要人们睁大眼睛,提高安全消费意识,不因价格优惠或广告吹嘘而盲目轻信朋友圈里的广告,用理性的消费行为来保护自己。同时,更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强化“有形”的监管。

  对于规范微商乱象,应制定相关分类监管细则。例如,什么种类的商品要办理营业执照,可以要求食品、化妆品等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商品必须办理营业执照;什么样的销售规模需办理营业执照、缴税等。必要的还要缴纳保证金,一旦出现假冒伪劣等问题由微信平台先行赔付。总之要对初创期的微商应留足发展空间。

  微商是一个新鲜事物,微商时代的全面到来已成为商界共识。面对难得的发展机遇,微商应该树立诚信意识,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合格的产品,为消费者把好质量关,做有良知、有担当的诚信商家。诚信是成功的基石,好的产品、好的服务,必然赢得朋友;劣质产品、无良商家,必然失去朋友。讲诚信才能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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