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江西一纪委书记何志俊因招商带家属、修路入暗股等违纪违法行为被"清理门户"。(人民网5月9日)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群众受益,用不好害人害己。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官员手握权力时,个人欲望就会无限膨胀。十八大以来,中央刮骨疗毒式的反腐风暴使大批老虎、苍蝇频频落马,而在这中间,纪检干部也不在少数。例如江西的这位纪委书记,利用职务之便,以年底走访单位名义贪污公款,用公款报销家庭旅游费用、违规入股公路建设。何志俊就是典型的想着权力私用,扶持自家人,携权谋私利。最后,因为私利断送了自己打大好前程,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实属罪有应得。由此看,任何人都无法脱离监督,纪检干部并不因职位特殊而被高看一等,厚爱一层,相反,监督更有力,执纪更严格。
长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为履行廉政反腐职责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查处了一大批违反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狠狠地刹住了横行于官场之上的贪腐之风,取得了党和人民的广泛信任。纪检巡视四方,手握“尚方宝剑”,掌握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杀大权”,可谓权利巨大。由于我国监督体制建设的不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性,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纯洁性难以得到全面保证。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甚至被腐败分子同化,以权谋私,甚至沦为腐败分子在纪检监察机关的“保护伞”。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纪检干部不具备天然的防腐“免疫力”。
“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纪检干部是专门抓纪律建设的,其行为举止如何,备受社会关注。一个地方社会风气怎样,干部作风如何,纪检干部可以说是风向标,从这点上来讲,纪检干部就更要加强自我监督,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间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所以,提高纪委干部防腐“免疫力”,须从“自我监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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