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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一对夫妻由于翻修房子急需用钱动而起了歪脑筋,想花钱购买些假币救急,商定好交易地点,两口子便从保山到了昆明,结果交易后两口子便回到了保山,却发现自己购买的假币是一堆冥币。两口子愤怒不已,便到赶往昆明报警。(5月12日和讯网)
看到这则新闻,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这对夫妻在这场闹剧中既是主谋,仿佛又是受害者。“急需用钱”就动了歪脑筋,想出了这貌似“损人利己”的招数,不得不招恨。而花了11万买回的竟是一堆冥币,自己被刑拘,让人不得不对这对可怜夫妻产生同情,真是应了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对于出售、购买、运输伪造货币罪的处罚,国家刑法规定了三档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此一来,这对夫妻所购买的47万假币,若是实实在在的,那么他们损失的可就不是11万的财产,而是漫长的牢狱生活和倾家荡产的处罚。这样一来,他们反倒是要感谢那一堆冥币,不至于让自己罪恶滔天,但是这种有意购买、使用假币的行为说到底都是法律不容许的,以身试险的下场终究是自寻死路。
假币掉包换成“冥币”,夫妻二人觉得自己辛苦赚来的钱打了水漂,心里不服。倘若真是47万假币握在手中拿来修房子是不是就感觉物有所值,还暗自窃喜了呢?依笔者看,夫妇二人与其用钱修房,不如先修脑子,再修德。筹钱的方式多种,偏偏要选择这种利令智昏的方式,结果让自己身陷囹圄,真是应了那句网语:“不作死就不会死。”与其怨恨他人,还不如打量一下自己,把自己的聪明用在正地方,把自己的小聪明管管好,不然就是耍小聪明,栽大跟头。购买、使用假币无论是在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是千夫所指,损人又害己的事都在做,难道不该先修修脑子吗?
正所谓“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正是因为有了动小聪明、妄想不劳而获的人,才让这些不法之徒有机可乘、有利可图。唯有消除自身贪欲、将自己行为规范在法律范围之内,才能让违法勾当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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