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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王小姐在早高峰乘车时,遇到一个在运营过程中玩了30分钟手机的士司机。王小姐提示过后,司机没有理会,还在不时地刷红包。于是她拍下照片传到“文明交通随手拍”专栏,希望曝光该名司机的行为。(武汉晚报5月15日)、
开车玩手机,对普通人而言,是一项驾驶陋习;对于一个的士司机而言,罪名多加一项职业过失;对于无辜收牵连的人而言,是不幸的飞来横祸。
开车玩手机,是不珍惜自己的性命。据我国交管部门统计,在日常的车辆碰撞事故中,有近两成跟驾驶员行车中使用手机有关。开车时速60公里时,低头看手机3秒,相当于盲开50米,开车看手机时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的23倍,开车打电话时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的2.8倍。被曝光的司机不是不知道驾驶途中不该玩手机,是抱着侥幸的心理:灾祸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数据显示,每年20%的交通事故是因手机引起的,那么高的比例,没有谁可以保证自己永远是个例外。
开车玩手机,是不尊重他人的生命。一个司机,他的车上并不是自己一人,从乘客上车的一刻开始,他就担负起:将乘客安全、满意地送到目的地的责任。司机玩手机,可能是无意识的习惯,但是在王女士表达害怕上班迟到,希望加速的时候,司机仍旧玩手机。这是服务意识的缺失,更是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上海一客运大巴司机因捡掉落的手机侧翻,造成6死多伤;天津一客车司机在捡手机时撞上隔离水泥墩,一名乘车女童“飞”到了挡风玻璃上,当场死亡;常州司机高某因开车看手机,驾驶大客车在句容一个十字路口,老汉杨某撞出15米远致其身亡。车上的人、车外的人何其无辜,他们真真实实地因为司机的不经意受到伤害乃至死亡威胁。
开车玩手机,是不负责任的体现,更是法律意识的单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司机日常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开车,严禁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有当事人负责。该曝光司机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的,理应受到追责。
笔者认为,放大“玩手机”事件不是小题大做。如若人命与法规都抵不住一部手机的诱惑,这样的司机压根不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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