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一段据称是河南濮阳市污水排入河中的视频立刻引爆朋友圈,众网友大量转发及评论,许多网友指责濮阳环保局不作为。针对此事,记者致电濮阳市环保局,得到的答复是:污水入河是因为城建短板,历史欠账多,非部门不作为。(5月17日中新网)
水是生命之源,一旦饮用水被企业污染,就是等于让人慢性自杀。环保部门的职责是负责环境监督和保护,积极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杜绝在环境污染治理上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警惕污染企业将治污成本转嫁给社会,让政府和广大群众为企业污染埋单。而濮阳市城市河道成了纳污河,什么污水都往里排,环保部门不但不去查找污染源,不对排污企业进行查处,反而为排污企业寻找借口。
城建短板、历史欠账确实给治污带来一定的难度,但不是单位和个人向河中排污的理由。作为环保部门只有严肃查处这些乱排污水的行为,才能增强单位和个人的环保意识,也可以促进企业增加治污的投入,更可以促进政府部门在城建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然而这个环保局不但不去查处企业和个人等向河中排污,反而用种种理由包庇和助长这些污染河道的行为,从一定程度上使企业和个人浑水摸鱼,向河道排污越来越放肆,饮用水源被污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使民众的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
如果其他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可能只是在经济等方面受到一些损失,但不会直接威胁到民众的生命。但环保局的这种“乱作为”性质就比其他部门的“乱作为”“不作为”要严重得多。环境问题特别是饮用水是否污染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像这条河沿线有数十万、数百万的民众饮用河水,或者用于灌溉。环保局的这种“乱作为”“不作为”,从监管者变成污染的“帮凶”,显然与自己的职责背道而驰。既暴露了他们的失职渎职,也是对环保部门的极大羞辱,更是对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践踏,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环保局以城建短板、历史欠账为由,放纵沿线企业和个人等污染饮水源,这种失职渎职造成的后果涉及面广,危害性重,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也是无法用金钱买回来的,间接地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可见,环保部门作为特殊部门,如果失职,就是对民众权益的侵犯,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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