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身份是人事档案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升职、调动和薪酬待遇。在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薛新民在办理户籍登记中,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暗中”协助,从而顺利修改出生日期,借助“弹簧年龄”蒙骗组织部门得以升级、晋职、提薪。这种造假行为不单单是不讲诚信的行为,更是欺骗组织、欺骗群众,给其他干部制造了不公平,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干部管理的严肃性。
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干部在档案上弄虚作假,涂改伪造年龄、学历、身份等问题,破坏选人用人秩序,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出现干部档案造假,一方面是干部进步观出了问题,为了得到更快提拔重用,肆意篡改人事档案信息;另一方面是干部考核评价的渠道不宽。刹住档案造假歪风,拧干档案中的水分,不仅要从严管理档案,从重追究责任,更要拓宽干部选拔任用的考核渠道,让档案造假者无处藏身,铲除档案造假“获利”的土壤。
人事档案是记录干部过去的经历、才干和表现,是阶段性的,反映干部个人历史信息;干部日常表现则是干部当下状态的鲜活展现,是持续性的,反映干部综合情况。考准考实干部,不仅要在选拔任用时严查干部人事档案,更要注重平时考核,把干部考察的触角延伸到社区、覆盖到八小时以外,把干部日常行为表现、社区邻里反映纳入考察评价,更好地在平时考察中了解干部德行,在急难险重中掌握干部动态,在发展一线中熟悉干部才能,形成与干部档案相互印证的考核体系。投以猛药让造假者心惊胆寒。
现在,中央加大监管力度,出“重拳”整治干部档案造假,依法惩处造假参与者,不仅对干部档案造假当事人进行追责,给他们建诚信“黑名单”,使他们背着“黑锅”寸步难行,不敢动手,更不能动手。同时还“一案双查”,对参与者进行追责,斩草除根,用“重拳”击碎造假者的“升官梦”。从而,强化法治理念,增加透明度,杜绝“潜规则”。通过反腐倡廉,端正党风,实现行政权力的法治化,让“法”大于“权”,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同时,应该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反思和堵塞漏洞,让走捷径的干部无缝可钻。比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公示进一步规范内容、扩大公示范围,避免泛泛的、走过场式的公示;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建立“三龄两历”部门信息横向沟通机制,通过制度手段和技术手段杜绝造假行为;在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上完善跟踪和监督机制,对造假干部和配合造假的干部予以严惩,封堵“弹簧年龄”之类兴风作浪的弹性空间。只有这样,才能让造假者不能一路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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