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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一名快递小哥化身“小黄人”,领取了警方奖励的举报金10万元。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要求开箱验视一批即将寄往境外的货箱,却见寄递人慌忙丢下货物借故离开,“小黄人”快递小哥感觉有疑遂报警。经广州白云警方查验,这批货物是300公斤冰毒。(法制日报 5月19日)
近年来,犯罪分子为逃避法律制裁,不再利用人体藏毒等传统运输毒品的方式,而是通过遍布全国乃至国际的快递物流公司将毒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利用快递运输毒品具有以下特点:运输成本低廉,人货分离,查处困难,一旦查处,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多为跨省市贩毒;使用虚假姓名和未实际居住的地址,通过物业管理中心收取包裹;利用便捷的交通工具收取快递件后直接前往下家所在地点交易毒品,中间环节较少。由于快递企业本身禁毒工作存在漏洞,脱管、漏管现象严重,毒贩就有机可乘了。如何杜绝这一现象,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完善快递实名制、快递物品实行安检的法律规定。目前,各类快递公司均未要求收件人和发件人必须采用实名制,且物品交至快递公司后也不进行当场验视,给犯罪分子化名邮寄、收取快递件提供了方便。虽然实名制、当场验视制度会增加快递公司的工作量,导致收件效率降低,但对防范、查处此类案件有很大作用。
其次,公安机关对快递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将之前在邮局实施多年、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如邮检、录像监控等落实到各个快递公司;邮局作为快递公司的直接监管单位,应及时掌握快递公司的动态,严格执行监管规定,真正落实监管职责;相关部门也应注重宣传,使各快递公司和公民认识到通过快递件邮寄毒品的严重危害,自觉实施实名制和当场验视制度。最后,奖励和保护举报者。对举报吸毒、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贩毒、制造、加工毒品等九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人,根据其提供线索的详实准确程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程度等,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同时,公安机关将建立举报保密安全保障制度,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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