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公司的“奇葩规定”。她在福建福州市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发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了公司罚款公告中,理由是上周工作时间缺勤离岗。她询问公司行政后得知,这是公司的新政策,上洗手间超过15分钟视为擅离岗位,罚款200元。(5月25日《华西都市报》)
在这个讲究精细化管理的年代,连上厕所都细化了,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就得算擅离岗位,这是一条对么无情的管理“新政策”啊,听得大家的心都酸了,连上厕所的自由都没有了。
当然,公司的新政策无非就是希望员工能够抓紧上班时间,不要浪费工作时间,毕竟躲在厕所里面玩手机、耍微信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这样的“新政策”站在公司的利益上出发似乎也是说得通的,如果听任,那么会不会有更多的员工以厕所为“偷懒点”呢?
但是事实上呢?有句话叫:“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公司对员工其实应该有一种信任的态度,即便上班也不需要为员工安上一个无形的“监控器”,连上厕所都不放过,上洗手间超过15分钟视为擅离岗位是很难让员工认可,也很难让员工有归属感的。
公司严格管理无可厚非,但是也当区分对待,上厕所的权利员工是自由的,公司不应该如此干涉,如果真的担忧员工利用上厕所的时间玩乐,不如和员工开诚布公地沟通,既站在公司的角度,也站在员工的角度,才能共同商量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而不是公司把政策制定完就算成功了。
公司的存在和发展其实关系每一个员工的,把公司当家经营,让员工也有发言权,对员工的管理人性化,才能提升员工工作的效率化,方能不让“如厕超时罚款”的奇葩规定再膈应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才能有利于公司的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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