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4日,黄武放刚满2岁的儿子黄帅不幸被人拐走。为了找回儿子,28年来黄武放先后去了广东、福建以及广西多个地市,边打工边寻亲,历经种种艰辛和磨难。如今,黄武放已经63岁,他说如果不是儿子被拐,他们一家人应该早就过上了好日子,可现在他只能靠着开棋牌室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尽管日子过得很清贫,可是为了寻找儿子,黄武放始终痴心无悔。(5月25日 广西新闻网)
现在的宝贝们是父母的心头肉,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小心肝,在他们的眼里,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本应该都是美好的。不过当下,却有一只只邪恶的黑手伸向了这些可爱、童真、需要呵护的孩子们。他们,就是那些以贩卖儿童为生的人贩子。为了谋取暴力,不惜泯灭自己的良心,拆散别人的家庭,这是不可被原谅的,更需要被更多的人关注,尽最大努力把伤害降低到最低。
家是温馨的港湾,容纳漂泊的灵魂;家是如伞的大树,遮挡酷夏的骄阳;家是清凉的雨丝,拂去疲惫的征尘;家是永远的牵挂,珍藏幸福的存根。但是有些家庭,因为人贩子的“毒手”,却让一个本该圆满幸福的家庭遭受了致命的打击。笔者可能还未及人母,无法理解失去孩子的苦痛,但是如果父母能够退那么一步,两个家庭共同抚养两个孩子,对孩子一定是最好的。但这毕竟是理想状态,且不说父母能否接受,即使接受,日后教育理念的不同肯定也会有很多冲突。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小孩和女人都不是货物,不能够被贩卖,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保护。
据统计,拐卖儿童犯罪已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最有利可图的犯罪之一,年利润仅次于毒品和军火贩卖业。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贩卖儿童几乎没有什么成本,拐卖这基本上是能盗就盗,能抢就抢。偷孩子的成本极低,赚得却非常多。从偷孩子到把孩子卖出去,“人贩子”的成本就是些交通和住宿费用,而利润往往在数十倍以上。话几十块钱甚至几毛钱的成本,一到手就能赚上几万块钱,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在暴力的驱使下,才敢于铤而走险。极小的成本投入与巨大的利润的反差极大地主张了行为人实施拐卖犯罪的决意。
正是这些人贩子,为了获取丰厚的经济利益,失去了做人起码的人性,让一个个幼小的孩童从本应是美好的童年开始,就尝尽了世间苦痛。他们有的被卖到了边远的农村,有的在贩卖途中因病失去了幼小的生命。
为了减少伤害,应该加强对儿童的社会常识教育,防患于未然;建立儿童失踪反应机制,保证在第一时间发布儿童失踪的信息,为寻找失踪儿童投入更为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完善儿童买卖犯罪过程中对买方的法律规定,铲患于源头。
拐卖儿童是一种性质恶劣,危害重大,影响深远的犯罪活动,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这种犯罪活动。让我们携手共同为保障千万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作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