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2016年阳光招生问答”出炉,共93个焦点问题涉及基本政策规定、填报志愿须知、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提前批艺术和体育类录取、一本二本高职高专文理类录取、技能高考录取六大部分。其中,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5月25日荆楚网)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意见指出,改进录取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本科批次调整前,湖北省第一批、第二批本科主要是公办高校,第三批本科为民办高校。近年来,民办高校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形成了一些办学实力强、有优势、有特色的学科,得到了社会认同,部分生源质量较好的民办高校已经进入本科第二批招生。此次调整后,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均能录取到较好的生源,有利于高校平衡发展。
众所周知,批次的划分实际上是把考生按高考分数进行划分,有些考生对民办高校缺乏信任,有抵触,不愿填报。本科批次调整后,可以消除考生的顾虑,填报院校志愿的选择面更大,自由度更高,有利于考生选择填报中意的学校。
不仅考生对高校批次有顾虑,部分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毕业学校的批次也有一定要求。企业在招聘公告中可能会出现“本科二批以上”等条款,这就使得第三批本科院校的毕业生在求职竞聘时面临一些限制。但本科批次调整后,民办高校的毕业生在求职就业时,将不再因学校的批次问题而居于弱势地位,有利于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顺利就业。
录取方式的改进,一方面是考生和高校共同的的机遇,另一方面,作为受益主体,考生和高校也要顺应高招发展趋势,努力抓住机遇。考生在依据自身高考成绩、兴趣爱好、就业方向的基础上可以顺利报考民办高校,但需要考生引起注意的是,即使取消本科三批,也要对中意院校的办学资质进行初步了解。而对于民办高校来说,要抓住机会,着力提高办学水平,吸引更多的考生来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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