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29个“5.31”世界无烟日,杭州宋城烂苹果乐园举办了一场特别的“集体戒烟仪式”,近百位萌娃戴起防毒面具,呼吁父母戒烟。(中国网5月30日)
带起防毒面具的萌娃,不奢求你们的父母能戒烟,只要你们不去主动吸烟,这场仪式就已经成功了。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应《公约》要求,需要在《公约》生效五年后,实现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但很明显,我国的控烟效果是……
举目四望,公共场所烟雾依旧“仙气弥漫”,5月初,著名演员文章在火锅店禁止吸烟的包厢内吸烟; 5月8日,男子利用高铁停靠时间下车吸烟,不仅错过了车,还把儿子丢在了车上;5月中旬,苏州公交女司机劝阻男乘客抽烟遭暴打……
全国各地大多已颁布《控烟条例》,以北京为例,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更是规定:在动车组列车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50元到2000元的一支烟,也算的是“天价烟”了,可为何公共场所的吸烟还是屡禁不止?
从吸烟者层面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烟民已达3.16亿,吸烟已成习惯,加之中国发展提速,生活压力加大,很多人选择用香烟排亚解忧,而且人情社会交际时难免烟酒先行,自己戒烟,别人不戒,终会让自己也情不自禁的“来一口”。
从控烟者层面看,在公共场所的监督者着实稀少,至少笔者没看到过,而且监督存在盲角,以火车为例,动车上的监督最严,因为其有先进的报警装置和“警察叔叔”;车站次之,因为有严密的监控和警察的来回巡视;最次的站台上,明明写着禁止吸烟,却依然有人铤而走险,又因为人员流动性大,警察难以执法,进而让站台吸烟成了执法盲角。
从售烟者层面看,烟草公司不同意包装图形警示,5号字的“吸烟有害健康”难显诚意,而且见缝插针的播着“企业文化”广告,而国家烟草专卖总局的官员在《控烟公约》谈判桌上的一句“控烟就是卖国”当真是一语惊人,总局和烟草公司的政企难分,让有限的禁烟理由,消失在无限的脑洞里。
从国家层面看,不控烟人民健康遭罪,控烟财政伤筋动骨,2014年烟草企业上交财政总额达9110.3亿元,发展不应以人民健康为代价。
只有心不在“烟”,才能无烟。转型发展模式,加速政企分离,增强基层监督,强化社会风气引导,都是迫在眉睫之事。我们可以学习加拿大,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取缔”大商店和超市中的香烟专柜;学习新加坡,将不吸烟列为《国民守则》,并配以重罚;学习英美,将戒烟药物纳入医保报销;甚至可以学习不丹,将禁烟立法,警察有权破门而入,制止房内吸烟。
控烟,要政府与人民同心协力,莫到全民吸烟时代,不能无烟,才追悔莫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