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房县一位八旬老人到湖北一家银行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个存折,事后却无法取款。银行工作人员说:原因是你这身份证号码与当初开户号码不一样,所以取不了钱。你到派出所去开个“我就是我”的证明吧。
之后,老人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民警发现银行记录的开户身份证号码和大爷实际的号码有一个数字的差别,银行工作人员为老大爷开户时,把身份证号码输错了。于是,民警就回了一句话:“你们自己工作造成的失误,为何要把群众推到派出所?你们是怎么为群众服务的?差评!”
差评,一般是是在网上购物时候,购买者给商家服务的一个评价,现在被民警用在评价银行服务质量,这表明了银行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上还有待提高。作为,服务单位,为人民办理存取款业务,应该尽到服务的本分,可是银行因为自己工作的失误,而导致百姓要去找有关部门证明“我是我”,这不难看出,银行习惯性的把问题和责任往外推,而没有去想解决方案。
其实,在中国的服务机构中有很多奇葩的证明,动不动就要求群众去证明自己是自己,本来很多常识性的东西,没必要折腾。很多的服务机构,仗着自己有点权利就骄傲。殊不知,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你作为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不达标,却在阻碍民众办事上有一套。笔者认为,为老百姓办事要做到尽心,不要让办事人感觉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中国当前很多不必要的证明,都是因为背后傲慢的权利和内心私欲作怪。说实话,作为基层单位和服务行业单位,要明确自己的价值使命,明白服务谁、为了谁、依靠谁,多做提升服务水准,少做添堵之事。也就是说,服务百姓要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去制造麻烦,让群众办事跑断腿。
对于银行服务业来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群众要心诚,对是自己银行工作人员面对失误,首先想到的不是从自身查找问题,而是把群众往外推,这就像是银行自己生了病,却让群众来吃药。
那么,从派出所给银行差评,仔细想来,我们的服务单位或者机构是不是可以推行差评制度呢?对服务不好的,实行退出机制或者惩罚机制,这样是不是他们办事就会更上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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