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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内安装监控应审慎
2016-06-07 16:5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高健钧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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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交委近日公布《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出租车必须安装音像监控设备的要求,在社会上引发热议。不少人担心此举会侵犯乘客和司机的个人隐私。出租车内是否应该安装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还须有关部门明确法律依据,在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慎重决定。

  征求意见稿提出,广州市出租车必须配置不少于1套录音设备和3路录像设备,录像范围应至少覆盖前、后排座椅、前排副驾驶侧车窗及行李厢内区域;录音、录像数据在本地存储的容量可满足录像存储不少于7天,并实时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远程查阅、导出。

  广州市交委的初衷,是通过录音录像等科技手段,对出租车服务进行监督,更好地保障司机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司机和乘客的合法权益。然而,出租车内的空间是公共空间还是私人空间尚无定论,目前没有具体法律条文可循,属于公共场所和个人空间重叠的模糊区域。如果出租车被认定为私人空间,录音录像设备的安装便构成了隐私侵犯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法律边界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地方管理规定的出台应慎之又慎。

  即便真要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设备采集到的音频、视频如何管理,如何保护,也考验着相关部门的能力。近年来,随着科技水平迅速提升,摄像监控设备在公共场所得到广泛使用,在为社会治安改善带来帮助的同时,因监控视频非法外流导致的隐私泄露也屡屡出现。这也是广州拟在出租车内安装监控设备引发一些群众担忧的重要原因。因此,出租车内安装录音录像设备不仅要明确法律授权依据,还应设立相关法规,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管理机制,明确主体责任人和使用权限,这样才能有效消除监控内容非法泄露、使用等隐患。

  科技手段在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中的运用是大势所趋,但只有合法利用,严格管理,才能避免科技这把双刃剑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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