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3902人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资格。(法制日报,6月6日)
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一直是舆论讨论的焦点。早在1995年,有关部门就针对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台了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但由于仅止于“申报”,没有相配套的抽查和核实机制,导致这项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领导干部填完申报表后,其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没有得到追究。
正因为如此,民众对于官员的财产总是不乏探究和非议。2014年,湘潭市委党校工会主席胡劲松约吉安市委书记王萍进行财产公示,王萍却迟迟没有回应。当时正值“冰桶挑战”风靡国内,有人提出要进行“财产公示挑战”:官员主动公示自己的财产,并另点三个官员进行接力;如果谁没有回应,那么纪委就可以直接介入了。网民的调侃从某种程度上折射了一种社会心理:官员能够主动晒财产的,多半是没有问题的;但要是遮遮掩掩,肯定就是见不得光的。
这种推理不能说没有道理,却显得过于生硬和武断;事实上,出于隐私、面子等方面的考虑,对个人和家庭财产情况有所保留也是人之常情,领导干部也不例外;当然要预防和惩治腐败,进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却是有效的方式。
副市长孙某名下现有6套住房、两个车位,却只填报了本人名下的3套住房,隐瞒了拥有其他3套住房、两个车位的情况;最终因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违反组织纪律,受到纪律处分。既然并没有因为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移送司法,那么就并不能因此认定他有违法违纪行为,毕竟可能有继承、拆迁、改制、分配等多种原因。
既然来历清白,那么孙某因何隐瞒家庭财产状况?人们暂时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做出这样的选择,侥幸心理是重要因素。认为报告不过是走程序、做样子,没想到纪检监察部门穷根究底,自己成为了反面典型。
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有力手段,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不按规定如实报告,说到底就是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孙某受到了处理,相信会让更多的人受到警醒;而只有让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真正贯彻落实到位,才能让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不再虚实难测、真假难辨,监督的“阳光”才真能发挥“防腐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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