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昨日通报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案例,其中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违规组织全市获得招生先进的初中老师和本校老师合计38人出境旅游,公款支出149160元,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受处分。(荆楚网 2016年6月8日)
公款旅游其实就是借着公务之名行旅游之实,用公家之钱,为私人买单,对党对人民是欺诈和不忠诚,对党纪国法则是不尊重不敬畏。公款旅游为何频频变脸、屡禁不止?一是组织参与公款旅行的党员干部党纪涣散、党性缺失,忘记自己的身份,没起到党员干部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现今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的出台,不仅清除了灰色收入,同时还将原来本该享受的正常福利减少,致使一些党性不强的干部顶风作案,自以为能瞒天过海。
但是事实上呢?群众的眼睛却是雪亮的,监督的眼睛是无处不在的,触碰红线终究会被捉,理想的丰满在现实中最终会土崩瓦解,党员干部总以为自己会是幸运的,总以为不会被发现,公私混搭,最终官员的前途也就白搭了。
笔者认为,公款旅游在严惩的同时需用心提防。首先,加强党员干部自身的党性修养,加大党纪国法的学习力度和深度,提高干部素质;其次,对以考察等名义进行的各种出差活动进行严格地审批和监督管理,发现不实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不松一次口,不破一次例;最后,加强预防,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公款旅游进行有效治理。
党员干部在诱惑的面前要把持住,思想不能动摇,行动不可跑偏。不能纵容自己破戒,这样才能守住自己的一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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