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2016年1月披露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抽查的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2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6月6日法制日报)
2014年1月,中组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抽查核实机制,实施以来,在发现问题挽救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发现腐败和惩治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党员干部自身来说如实报告有着更深远的意义。
如实报告体现了自己对党组织的忠诚。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是最基本的义务,对待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重视,行动上如实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如实报告是自己获得提拔的必经之路。从2015年1月起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如果在个人有关事项上有故意欺瞒组织、不如实报告的行为,轻则不提拔任用,重则丢掉自己的乌纱帽。2015年4月,河北省怀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玉清,就因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被依法罢免县长职务。
如实报告彰显了自己的清正廉洁。“身正不怕影子斜,真金不怕红炉火”,领导干部应该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自己清正廉洁的试金石,敢于接受组织的考验,这不仅可以作为清正廉洁最好的证明,还可以通过这份“考卷”时刻警惕自己,让自己一直走在廉政的道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