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对全椒县六镇镇巡察期间,发现这样一张特殊的发票。发票上面没有领导的签批,而且附件上备注写的是“母亲看病”!巡察组经仔细核对,确认系六镇镇财政所所长李义龙违规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3600元租车费用,巡察组在反馈时将此发票作为问题线索转交全椒县纪委。(6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
古人以孝育人,以孝治国,孝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包车带母亲看病,本身一幅和谐温馨的画面,只是当包车的钱叫“公款”的时候,我们却看到了“孝心”外面的裂纹,行孝尽孝因走正道,而不是自批自报,妄想用“公款”为自己的孝心买单。
领导干部做孝子是好事,而且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当好孝子,这是社会道德的基石,但是尽孝也需要正解,不能为了达到尽孝而不折手段,甚至以公款报销的方式来满足自己尽孝的面子,这样的孝心失去了初衷。
自批自报的“孝心”发票,其实就是一种“偷盗”行为,毕竟未经过批准,就是利用权力监管的漏洞尽孝监守自盗的行为,这样的心要不得,这样的行更要不得,“偷钱尽孝”的最终结果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官员或许会认为这样的做法天衣无缝,但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任何的侥幸都是枉然。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的父母知道你为他看病的钱是这样得来的,会有多失望,又有多担心,让父母操心显然是走上了尽孝的反路。
常言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感恩父母,回报父母,心意比金钱更重要,任何人的父母都希望子女能堂堂正正做人,自然不希望他们为了给自己看病,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在还来的及尽孝的时候,别妄想用“偷”的方式去抹黑了“孝心”。
公款姓“公”,即便是尽孝也不能强扭其姓“私”,走好正道,才能让孝心不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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