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6月12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法制日报)
诚实守信至古便是中华传统美德中的重要内容,古有季布“一诺千金”,今有“信义兄弟”孙水林孙东林20年坚守承诺,无数先辈后人为我们树立了坚实的榜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却越来越浮躁,价值观扭曲变质,已经忘记“诚信”二字真正含义,将其从自己人生的“字典”上无情抹去了。地沟油、毒奶粉层出不穷,令人触目惊心;电话诈骗、卷款潜逃的新闻不断,让人心寒绝望……
《指导意见》的发布,无疑给濒临枯萎的“诚信大树”打了一支强心针。《指导意见》提出对严重失信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将失信、欺诈、扭曲的价值观等“枯枝败叶”从“诚信大树”上毫不留情地裁剪下来,防止其继续占用大树的资源,将养分留给主干,保持大树根基的稳定。《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优先提供便利公共服务,充分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这一举措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诚实守信社会氛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给“诚信大树”施了足够的肥、浇了足够的水,让“诚信大树”长出新枝,再次枝繁叶茂。
但是,依靠政府政策法规来规范人民群众言行举止还远远不够,“人无信则不立”,一个人若没有诚信,便无法立足于社会。古人言,“言必信,行必果”“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圣贤们思想精华,注重自身修养,加大弘扬诚实守信行为,随时随地将中华传统美德作为自身准则,行诚实守信之事,做诚实守信之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出自己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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