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一辆飞快行驶的黑色天籁轿车,撞飞了正在过马路的3名路人。孕妇王某(24岁),南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丈夫刘某(27岁),龙王人,颅内出血;刘某某(34岁),黄集人,左手关节粉碎性骨折。(6月14日荆楚网)
看到这样一起酒后驾驶肇事的新闻,相信很多人的内心无法平静。事故中,一对年轻夫妻正期待着幼小生命的降临,可如今幸福生活被撞得“稀碎”,一位勤勤恳恳的装修师傅正靠着双手改善植物人妻子和5岁儿子的生活,可如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被撞得“幻灭”。人们痛恨这位肇事者,因为他的一次“任性”毁了两个家庭,但人们却无法“手撕”了这位肇事者,因为他的背后还有一个承载着同样痛苦的家庭。所以,拒绝酒后驾驶当成为不可逾越的“生命线”。
拒绝酒后驾驶,早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每当发生因酒后驾驶引发血案时,人们又不得不再次提起它。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想必所有的司机都知道,但是总有人会重蹈覆辙。其原因就在于很多人在可能的危险和当下的畅快中,选择了当下的畅快,在觥筹交错、推杯换盏间,将安全驾驶抛到了脑后。
选择当下,有些人是主动的,因为朋友难得聚一聚,所以想着一醉方休;因为业务难得谈一笔,所以能在酒桌上解决的就绝不拖到酒桌下;因为领导难得给次面子,所以一定要陪好喝倒;因为相信自己酒量好,所以喝酒必会奉陪到底。也有些人是被动的,顶着“感情深一口闷”的酒桌规则被灌酒、“喝点啤酒不要紧”的诱导被劝酒、“不喝就是不给面子”的压力被喝酒,等等。只是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在酒后驾驶已经入刑罚的当下,当事人依然“任性”地或是“服软”下选择喝酒,那就说明自律在他们身上已经发挥不了作用了,此时,发挥他律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
亲朋好友,作为开车人的第二监督者,要充分发挥他律的作用。在法律上,亲朋好友要履行保护劝导的义务。如果不顾后果进行劝酒,造成对方健康受损,或者不履行护送义务,或者未尽提醒注意义务,对醉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这一点相对“清醒”的亲朋好友,想必都知道,也该做到。此外,在感情上,亲朋好友也该有关心照顾的表达。毕竟酒多伤身是常识,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是把开车朋友喝倒,而是不把朋友推到酒后驾驶的危险境地。相信在亲朋好友的关心和监督下,开车朋友酒后驾驶的几率会大大降低。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拒绝酒后驾驶,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生命负责。相信在自律“到位”的前提下,亲友的监督能起到强化的作用,在自律“缺位”的情况下,亲友的监督能发挥“救命”的作用。所以,拒绝酒后驾驶,还须亲友主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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