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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不再“临时”执法
2016-06-16 16:10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许亚秋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8月15日前,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要全部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省政府法制办昨透露,6月15日起,将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清理。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清理出不符合规定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撤销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6月14日,中青在线)

  临时工并不是法律概念,而是在用人双轨制中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但在不少舆论事件中,城管暴力执法、窗口人员上班打牌、公车私用等“临时工惹祸”、“临时工担责”就难免不断上演,这其实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损害的是干群之间的和谐关系。

  严格执法人员资格,是解决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招录编制内行政人员,通过执法专业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解决执法人员法律身份的认定,提升行政政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执法人员的专业形象,而不是临时人员的“粗暴执法”和“雷言雷语”。

  匹配编制员额与职能事务,是解决解决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编制不足与繁杂事务之间的矛盾,是临时工产生和存在的主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做到依法行政,最有效的途径为人岗相宜、人岗匹配,结合各地实际,分阶段、分领域的解决人员编制配备,才能有效提高执法效率。

  总之,只有严格执法人员资格、严肃执法环境、严守人岗相宜,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合法行政、有效行政,让“临时”执法退出舆论视野、让“临时”担责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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