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新华网6月16日)
依法治国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它涵盖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法治的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机构。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思维和认识应该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延伸到整个社会肌体的每一个细胞。对于国家政府机关和各类机构而言,树立法治观念,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各项整错举措,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尤为重要。
此次颁布《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法治保障。也就是说,要充分法律顾问、律师等“法律智库”的作用,才能为基层法制建设打开一扇“窗”。
当前,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在法治建设上存在思想认识方面的偏差,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法治建设是费时、费事又一时难见成效的“软任务”、“软指标”,再加上法律知识的缺乏,在干事过程中极易出现偏差,严重限制了个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一些基层地方依法治理工作力量薄弱,直接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将法律顾问引入基层,让公职律师设置成为常态,就相当于是给基层打造出了一个权威有力的“法律智库”,为基层法治建设打造了一个强有力的“引擎”。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的作用,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为基层政府执政提供最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能够补齐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短板,从专业的角度来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出谋划策。此外,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想问题、解决问题,不仅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更能够在做基层群众工作时把握主动权,让矛盾和问题合理合法得到解决,避免产生大的波动。
要真正把“法律智库”用起来,还需要多方努力。不仅要走好筛选、任命、聘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第一步,还必须有配套的制度和切实可行的举措。让基层政府部门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重视法治在决策过程中的角色,真正让依法治国在基层落到实处,让法律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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