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1300万“黑户”落户问题正逐步解决。目前已有重庆、甘肃等13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多地还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受惠于此,不少“黑户”圆了“户口梦”。公安部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公安机关为74.6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6月17日新华网)
全国共有1300多万“黑户”,但目前转正的还不足百万,说明“黑户”落户的积极性并不高。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这些“黑户”中,绝大多数是计划生育时违规超生的,他们担心一旦上了户口后,计生部门就会上门来征收高昂的“社会抚养费”。所以,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宁愿选择继续不上户。
虽然重庆、甘肃、吉林、黑龙江等13个省份出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实施细则,多地还强调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但这些“黑户”对这一政策还是信心不足,因为他们心理上有阴影。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计划生育政策出台的同时,公安部也曾下发过《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超计划生育的小孩,应进行教育,但不能不予落户”。八十年代末又再次发文,要求各地禁止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但各地为了计划生育的现实需求,根本没有把这些《通知》当一回事,用禁上户口等“挟持”超生户,以社会扶养费等强收超生罚款,使一些超生户不但被罚得倾家荡产,而且超生孩子的户口也上不了,落得“人财两空”。因此,这些“黑户”担心,上户可能成为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诱饵,高昂的社会抚养费,可能让这些原本因超生导致贫困的家庭陷入更深的贫困旋涡之中。
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各地围绕着对放开之前违规生育的,是否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争论不休。社会上普遍希望不再征收,而卫计生部门还是强调要继续征收。他们的理由是,“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和新政策的落实就可以免除。如果不征收,那么对之前已征收的是不公平的,也没有了法律的严肃性。”计生部门继续强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于这些“黑户”来说,可能负担更重。因为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生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真要这样缴滞纳金,有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出生,那要缴多少呀!如果上了户口后,有关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这个家不全完了。
转为正式户口是“黑户”们多年的梦想,有了户口,才能上学、外出、工作、成家,才能让他们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之中。因此,对于“黑户”户口转正,缴不缴“社会抚养费”?怎么缴?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千万不能让“社会抚养费”挡了“黑户”转正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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