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近视眼镜可疑,考试中途,监考老师收走眼镜,考生称考试受到很大影响,而经过鉴定,考生的眼镜没有问题,并非作弊工具。本报6月13日独家报道这一事件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石台县教体局公布了事发考场的探测视频监控调查核实情况,该县教体局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然而,眼镜没错,考生没错,监考员也合规,但这一事件处置的效果为何引起广泛争议呢?其中显然有值得深思的地方。(来源:中国新闻网2016-06-16)
可以说,对于广大莘莘学子而言,高考算得上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毋庸置疑,考个好成绩并考入一个理想大学,是广大求学者的一个梦想。2016高考已经结束,今年高考被称为“史上最严”,不可否认,其初衷是为了保证高考的公平性,严打考试作弊行为。然而,无论多么严格的考场纪律,最终还需以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为主,切忌为严明纪律而损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拿安徽发生的“眼镜门”事件来说,最终调查结果认定都没有错,但却引发广泛争议,笔者认为,争议可以有,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但无需过度解读。
首先,高考发生“意外”,考生值得同情,毕竟十数年寒窗不容易,要是因为一个“技术疏漏”影响高考成绩,考生委屈、家长愤慨完全可以理解。与监考员、考试组织者相比,考生绝对是弱势,公众同情弱者也很正常。可是,对监考员指责、谩骂就公平吗?显然,监考老师按要求做事也没有错,直接定论不符合时宜。其次,测试机器会出错,人也会出错,只要不是蓄意作恶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就算高考出现个别“误伤”现象,也不必小题大做,对高考组织者进行“吊打”。我倒觉得,与其揪住一些细节不放,坐而论道,倒不如看看能否亡羊补牢,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再给考生一个机会,尽量消除负面影响。最后,符合规定并不意味着就是对,也可能是规定本身就有问题。当一个考生因此而承受了委屈与损失后,如果有关部门继续以“没错”而搪塞舆论,甚至认为严格本身就包括了误伤,那么今后类似的事情还会再次出现,而且谁也不会保证那个人不是自己的亲人。基于此,当地相关部门给出谁也没有错的回应也比较客观,当然,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死板的监考机制也是重要原因。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参加高考是每名考生的权利,倘若这种权利在实现过程中受到侵害,就应该准备一个“救济机制”,由有关机关或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消除侵害,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大而化之,这也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总的来说,舆论在发声时应该客观理性,切忌出现一边倒,而应从表面看到背后折射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在笔者看来,这起高考“眼镜门”事件敲响的警钟需长鸣,唯有完善监考机制,方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希望全国各地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有力举措确保高考监考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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