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小王和朋友一起来到新区一家餐馆。结账时,小王拿到账单一看,上面显示,餐具两元一副,他一共消费了12元的餐具费。小王觉得不对劲,希望对方做出一个解释。然而对方表示“餐具都是需要收钱的,餐馆里有不要钱的餐具,但需要顾客自己去洗。”(6月20日重庆晨报)
商家以追求最大的赢利为目的,总是千方百计在顾客身上打主意。这几年,流行起了一次性消毒餐具,这一方面使餐馆减少了洗碗工的开支,降低了餐具损耗,另一方面也使餐具看上去显得洁净些,让消费者对卫生安全少了些担忧。当然,餐馆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肯定要向保洁碗具公司支付相关费用,但餐具提供商的结算价格往往低于售价。这对餐馆来说,使用一次性餐具,既省事,还能有结余,向顾客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显得“理所应当”。
这种餐具费到底该不该收?商家和消费者一直各说各的。实际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清洁的消毒餐具是商家的义务,不应该把这种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商家要求收取餐具费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强制收取一次性餐具使用费用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消费者通常情况下,不会与餐馆为了餐具费而计较。一则毕竟这笔费用数目不大,在朋友面前,在大庭广众之下,计较此事让人感觉不大气。二则到餐馆用餐本是件高兴的事,为此计较可能会影响心情,在朋友面前没面子。正是这种心理,消费者只得被“宰”,很少有人为此而与餐馆论理的,也很少有人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的。这就客观上纵容了越来越多的餐馆违规收取“餐具费”。
消费者碍于面子不跟餐馆计较,但行政主管部门的工商不主动作为更是助长了餐馆乱收“餐具费”。工商部门虽然很少接到这方面的投诉,但他们对这种乱收费行为比谁都清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工商部门既不去主动告诉消费者,这种收餐具费的行为是违法的,也不告诉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不去主动到一些餐馆查处。实际上,要查处这种收取“餐具费”的行为很简单,只要看一看餐馆内顾客的消费清单就行了。
因此,餐馆向消费者收取“餐具费”,不能只怪餐馆,说到底是工商部门的不作为和消费者的容忍造成的。要想让餐馆不再收取“餐具费”,工商部门要主动作为,发现一个处罚一个,当然这需要消费者的配合,消费者遭遇此行为,可以保留餐具消费小票等相关凭证,向消委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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