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几十元的微信红包背个处分,真是不值啊!”提起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杨磊违规收受“微信红包”被处分的事,河南省郏县部分干部群众仍记忆犹新。(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22日)
发微信红包纯为娱乐本无可厚非。然而,当发放微信红包的对象是办事者,发放的目的是为了疏通关系时,红包的性质瞬间就改变了,变味成腐败分子牟利的工具。最终,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杨某收受别人60元红包背上一个警告处分,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觉得“小题大做”。笔者不禁感叹,收微信“小红包”,背违纪“大处分”,岂非“大题小做”?
人际交往中常见的微信红包,数额又不大,何以让一名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呢?事情还得从5个多月前说起。据报道,杨某收取办事群众一个60元“微信红包”,违规为这位群众提供汽车环保检测合格贴,被郏县环保局给予警告处分,并依规收缴其违纪所得。为起到警示教育效果,郏县所属的平顶山市纪委通过官方微信“清风平顶山”曝光了该起违纪案件。
其实,和那些动辄收受数十万、上百万元甚至更多贿款的贪官相比,60元的微信红包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如果因此就认为对杨某的处罚是“小题大做”,那就大错特错了。错就是错在,60元钱的金数额虽然不多,无论红包金额的多少,只要党员干部收受了红包并且替人办事,就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就是变相行贿受贿,就会受到纪律的处分。
众所周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损害到了民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伤害到了干群之间的关系。因此无论情节是轻微还是严重,无论影响不大还是恶劣,都应该得到严肃的处理。看似不起眼的小红包、小礼品、土特产,实际上是一枚枚危险的“糖衣炮弹”。久而久之,容易让党员干部放松警惕,从而为其打开方便之门。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紧绷清廉之弦,将一切心怀叵测者拒之门外。
常言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60元的微信红包看起来没啥大不了,可隐藏在其背后的危害性却绝不应该小视,如果放任杨某这一次看似无伤大雅的行为,也许会纵容更多此类行为的发生,最终只会害了他。因此,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必须牢固树立“小节”意识,严格自律,时刻防范,严防正常人际交往演变为变相的“权力寻租”,最终只会被“小红包”绊了“大跟头”,到时只会追悔莫及。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无论红包大小,都是一种“微腐败”。对于这种新兴的“微腐败”,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露头就打,坚持严查到底。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应该牢固树立“小节”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否则只会“名节不保”。另一方面,纪检部门要运用好执纪监督的手段,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创新监督的方式。最后,关键还是通过制度和法律的手段让微信红包,成为官员不敢碰的“烫手山芋”,以此彻底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唯有此,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党员干部收受“微信红包”等新型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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