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盘点发现,十八大后,随着反腐不断深入,有不少贪官在被纪委或者巡视组调查前都嗅到了危险的信号,于是想尽各种办法掩盖贪腐事实,藏匿证据,甚至与其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企图蒙混过关。然而,这些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最后基本上都会败下阵来。(6月22日《法制晚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有不少人当得知自己要接受组织调查后,竟然想出一系列“补救措施”,甚至多人建立攻守联盟想要瞒天过海对抗组织调查。熊慈明让行贿者给自己打欠条;张学民借烈士事迹鼓励同僚建攻守同盟;林春溪与涉案人约定朋友圈“点赞”串供;张绮文与包工头约定“打死也不出卖兄弟”···这些人真是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的淋漓尽致,让人啼笑皆非。
总有那么一些贪腐分子存有侥幸心理,明明知道自己做的是违法的事情,当要接受组织调查时,还不知悔改,不去主动承担罪行。相反,为了掩饰各自的罪行,逃脱法律的制裁,与利益相关人建立攻守同盟,自认为可以靠自己的“小聪明”逃过法律的制裁。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攻守同盟并不是坚不可摧的,在强大的反腐力度面前,一切都是“纸老虎”,一捅就破,谁都逃不过组织的法眼。
建立攻守同盟,看似“聪明绝顶”,实则愚蠢至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十八大以来,被打下的“老虎”和被拍下的“苍蝇”们,其中不乏一些建立攻守同盟的人,最后还不是都被就地正法了?而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文规定,有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那些腐败分子冒着被加重刑罚的风险也要巧立名目,瞒天过海,以达到躲避调查的目的,实属愚蠢至极。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一切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都不过是掩耳盗铃,实属自欺欺人罢了。所有的事实都一再证明,只要贪污受贿,除了认罪,无路可走。广大党员干部也要以此警醒自己,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切不可动了歪念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贪污受贿,必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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