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考成绩放榜,升学宴、谢师宴又成了不少考生家庭的庆贺方式。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巫山县纪委获悉,该县高唐街道信访科工作人员陈春林,因女儿高考后违规操办升学宴被立案调查。目前该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唐街道党工委已辞退陈春林高唐街道信访科临时工作。(6月28日《重庆晚报》)
考试升学是头等大事,是家中的重中之重,每一个家长都渴望孩子有个好的成绩,考试完后也想庆祝一番。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然而需要警惕的是,部分党员干部借孩子升学考试之机,故意摆场子办酒席,比如升学宴、生日宴、乔迁宴等等,趁机敛财,把单纯的庆祝变相为接受他人礼金,这是明显的不遵守八项规定、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的行为,最终被处分,也算是“罪”有应得。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从八项规定、反“四风”活动实施以来,部分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花招之多、样式之新、涉案金额之大,令人惊叹。近日,据巫山县纪委监察局调查,高唐街道信访科工作人员陈春林与妻子黄美艳商议,以其女考大学名义操办宴席,并且为规避调查,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商定由黄美艳出面操办宴席。一名党员干部,可谓为了钱财,什么都干得出来,不仅把当初的结婚证看成一张废纸,也把当初的入党誓言当成了一阵风。今年习总书记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而陈春林,没有做到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也没有在孩子升学之际做一个表率,于人于己,于家于国,都留下了抹不去的伤疤。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硬性的规定可以约束领导干部,也会滋生一些打“擦边球”的行为,无法从根本上杜绝部分党性不强的领导干部的行为。由此看来,硬性的规定只是一方面的举措,想从根本上解决,就必须从权力制约上下功夫。织密制度的笼子,封堵寻租的空间,才能让他们知道,心中必须要有敬畏,不能碰高压线,否则面临党纪国法的处罚,面临家人的埋怨,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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