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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吸烟需立法和教育并重
2016-06-30 15:25 来源:红网 作者:刘传斌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近日,中国控烟协会发布对11座城市的烟草广告调查结果显示,有70%烟草销售点没有展示对未成年人禁售烟草的标识,其中北京抽样结果63.8%的售烟点未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标识。(6月29日《京华时报》)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任何经营场所都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该法不仅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还要求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但这样的规定在很多地方并未得到真正落实。2014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显示,64.3%的吸烟学生在学校周边可以买到卷烟,80.5%的学生在买烟时没有因为不满18岁而被拒绝。可以说,目前未成年人买烟完全和成年人一样,不存在任何障碍。

  笔者以为,要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买烟、吸烟,除了对香烟涨价和发布通知禁令,我们还应该在立法惩处和教育引导等方面多下功夫。

  相比国外,我国对禁烟这方面的立法惩处力度太过乏力。加拿大政府规定,父母或其他人令18岁以下儿童购买香烟,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韩国政府则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售烟,否则将被罚款1000万韩元或者入狱两年。今年,安徽的政协委员仲宏斌呼吁,要通过立法,全面禁止18岁以下的青少年吸烟、买烟。希望国家能借鉴国外办法,完善法律,严格执法,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行为予以重罚,对青少年吸烟行为作出更严厉的法律规定,不能只是停留在毫无威慑力的“禁止”层面。

  青少年正是学习求知欲最旺盛的时期,却有相当一部分人将时间和金钱浪费在吸烟、喝酒上,这折射出校园禁烟教育短板。对此,学校要找出其吸烟原因,对症下药,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积极引导。比如,举办知识讲座、观看图片展和警示片、师生集体签名等方式,加深学生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和了解。

  同时,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规定,营造无烟校园。杜绝教师课堂吸烟现象,避免对学生形成不良示范。另外,还可以效仿成都一些学校开设“烟酒心理干预课”,干预孩子对第一支烟、第一口酒的接触。再者,学校不要因过分看重分数而忽视后进生的情绪变化,应努力把每个学生的好奇心引导到学习探究和健康的兴趣爱好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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